通知公告
关于22-23-2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14 浏览次数: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重修课程时间定于4月20日—5月20日,请各教学部门做好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重修的范围
课程重修是指我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经过修读未获得学分的课程进行重新修读、考核,获得学分的教学过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课程重修:
1.期末考试作弊、缺课1/3、旷考、违反考场纪律,不具备学期补考资格,参加重修;
2.未获得学分的实践类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等课程;
3.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4.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补考、重修,可另行选修其他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数。
二、课程重修安排及要求
1.重修课程原则上安排现在线下进行,时间尽量安排周六、周日或9-12节,地点选择各自院部排课分配教室进行安排,如学生有课程冲突的,请重修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重修课程由教师负责组织考核,填写成绩单,并在网上录入成绩。
3.各教学单位请在4月18日前将“重修课程安排”填好后发到李宣磊企业邮箱中,重修工作量计入本学期工作量中。
4.重修课程需在5月20日完成,教师填写“重修成绩单”,由各部门汇总后在5月25日前发送至张新仝企业邮箱中。
教务处
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