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2022-2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3-09 浏览次数:
为强化组织协调,全力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做好持续开展线上教学准备预案工作,为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理论教学
1.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工作:
各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好本部门教师依据教学任务和计划,以智慧树、超星、学堂在线教学平台为主,多个平台为辅的线上教学,积极开展培训和研讨工作,负责安排学院内信息技术较好的教师提供技术指导,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不下降,积极做好教学管理,会同教务处、质量监控评价中心开展网上教学督导和教学检查工作。
2.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衔接
针对线上教学实际情况,组织修订教学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做好网上授课与学生返校后授课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的开展。
3.做好检查和统计工作
做好教师(包括本部门教师、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学生进入平台情况的统计和检查工作,组织做好教学文件的编写、汇总和初审工作,督促教师做好日常线上教学的资料收集和留存,以便监督和检查。
4.关爱学生,宣传防疫知识
任课教师要正面引导学生,向学生宣传防疫知识,用行动做到“防控疫情、守护净土”,将国家、省疫情防控精神作为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堂,引导学生直面疫情,直面困难。
5.做好预案,保证教学
各教学单位针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情况做好预案,根据教师线上课程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共享课、翻转课、直播课的课程建设,提前将课程资源发布到教学平台,如果出现不能上网、网络拥堵造成线上教学受到影响,及时通知学生在网络情况良好的时候下载相关教学资源进行补充学习,教师做好相关的教学日志记载。
6.明确平台,保证线上教学秩序
按照期初线上教学统计情况,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方式及选用平台的摸排,要精确到教师、到学生、到课程,如选用平台有变化的,请填写《线上教学任务汇总表》(见附件1),3月13日16点前报送教务处付俊博老师备案。
(二)实践教学
1.实验教学
本学期应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能够采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可进行线上教学,向教务处报备进行;无法安排的实验项目,各学院应做好调串预案,根据目前情况,至少四周无法进行。
2. 实习实训
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学院可根据专业教学特点,实当调整实习实训形式与安排,重点做好毕业学生的实习安排。有条件的学院,可适当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级虚拟仿真基地,开展实习实训教学。同时做好视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适时调整实习实训安排的预案。
已经开展实训的学院,学生已在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一是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监督管理,明确学生动向和身心健康情况,配合学生处做好每天打卡要求,二是委托企业进行实习管理的,要与企业进行沟通,明确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指导学生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三是要做好资料的留存工作,以便督导和检查。四是通过实训平台、微信、qq等方式做好线上指导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
科学合理组织好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师做好线上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工作,如开题报告、论文撰写、准备网上答辩等。
疫情突来,要做好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时调整教学安排的预案。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