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8-28 浏览次数:
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从第一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预计两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期初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的全面检查,是新学期稳定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师教学准备、教学仪器设备准备情况,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 检查组织工作
为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教学检查按学院、分院两级组织教学检查。院级教学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分院(部)的教学检查由各分院、部主任(副主任)负责,由教研室主任和分院、部督导人员参与,分院、部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本部门教学准备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 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承担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并于第一周周三将电子版上报教务处;
2.各任课教师教案撰写情况(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应准备两周以上的教案);
3.新教师的指导教师落实情况;
4.1-6周各教学单位实验课表、集中实训课表编排上报工作;
5.各教学单位实训场地、实验设备准备情况;
6.教师到课及上课情况;
7.学生出勤及听课情况。
四、 检查方式和程序
1.各分院、部要对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并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方案。各分院、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
3.各分院、部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反馈,总结。各分院、部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形成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于第三周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将于8月30日(周日)下午对教学场地卫生、备品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教务处、高教所、学生工作处将对学院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
6.教务处、高教所组织学院督导组对教学情况进行随机听课检查;
7.由教务处根据分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全院通报。
五、 相关要求
1.分院、部主任为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对学期初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实事求是,切实做到教学管理“五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确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分院、部自查为主,以学院抽查和常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分院、部检查要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评价,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3.根据上学期教学例会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将上学期工作总结及本学期工作计划于9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