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8-30 浏览次数:

学校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从第一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预计两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初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的全面检查,是新学期稳定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师教学准备、教学仪器设备准备情况,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组织工作

为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教学检查按学院、分院两级组织教学检查。院级教学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学院(部)的教学检查由各学院、部主任(副主任)负责,由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督导人员参与,学院、部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本部门教学准备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承担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并于第一周周五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

  2.各任课教师教案撰写情况(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应准备两周以上的教案);  
  3.新教师的指导教师落实情况;

4.1-4周各教学单位实验课表、集中实训课表编排上报工作,于第一周周三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5.各教学单位实训场地、实验设备准备情况;

6.教师到课及上课情况;

7.学生出勤及听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程序

1.各学院、部要对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并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方案。各学院、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

3.各学院、部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反馈,总结。各学院、部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形成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于第三周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生工作处将对学校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

   5.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学校督导组对教学情况进行随机听课检查;

   6.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五、 相关要求

   1.各学院院长、部主任为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对学期初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实事求是,切实做到教学管理“五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确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以学校抽查和常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学院、部检查要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评价,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教务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