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13日下午13:30安全保卫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2023-2024-2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对汽车工程学院、交通信息学院、航空学院、道桥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等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分级分类管理、用电规范、改造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全校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检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6-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13日下午13:30安全保卫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2023-2024-2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对汽车工程学院、交通信息学院、航空学院、道桥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等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分级分类管理、用电规范、改造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全校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组强调,各学院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并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及时保障实验室安全建设与投入,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处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3日
撰稿人:邵蕾
审核人:沈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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